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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20220415 第四次線上讀書會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2024 Oct 26 從國史館檔案看台美關係
            時 間:2022年4月15日(五) 19:30─21:30
            主題:「從史料看臺美關係(4)」

            1950年代初期,艾森豪總統先後派遣符立德特使團和羅伯遜助理國務卿來臺,前者確立了美援的規模,指定了中華民國軍事經濟建設需要改革的方向;羅伯遜則直接向蔣中正表達美國願意和中華民國簽訂共同防禦條約(其實是美國單方面防衛臺灣)的態度,臺美關係終於邁向坦途⋯
            然而,中華民國還是希望藉由美援,一方面要美國支持中華民國作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一方面承認臺澎主權屬於中華民國、一方面由美國將臺灣的經濟、軍事建設包起來、一方面希望美國防衛臺澎金馬、最後還希望美國支持甚至幫中華民國「反攻大陸」,還要用條約的方式確定下來。這麼多的目標,讓艾森豪非常頭痛,於是他派了國務卿杜勒斯來到臺灣,終於在1954年簽訂了「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堪稱美國對臺灣的一部「安全憲法」,律定了美國對臺灣關係的精神和原則,堪稱臺灣歷史上和馬關條約同等重要的文件。
            2022年4月的線上讀書會,我們就來從國史館館藏檔案,來看這份每個臺灣人都該知道的文件、這段應該了解的歷史。


            從今年(2022)一月開始的讀書會,我們討論了當時艾森豪總統派到臺灣來的符立德特使團。二月的時候,我們討論了美國當時的助理國務卿羅柏遜來到臺灣,討論共同防禦條約簽訂的問題。三月的時候,我們跟大家討論了蔣中正總統對美國總統,從杜魯門開始的一貫的觀感,以及當時我們對於美國總統大選的基本態度。這些事情其實都是環環相扣,對於今天來講,我在讀這段史料的時候,有一個強烈的感覺,我覺得既視感非常強,就是過去70幾年前發生的這些事情,到了今天,我們都可以在現在正在發生的事情裡面,找到過去發生的足跡,這是一件好事,還是一件壞事?老實講,我也不知道,我們就一起來探討。

            今天我們就先從蔣中正總統在1950年代對於杜魯門的態度開始。1950年代初期,影響臺灣最重要的兩個美國人,一個是杜魯門,一個是杜勒斯,這兩個人促成今天我們都知道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的簽訂。這個條約在1954年12月2日在美國簽訂之後,一直到了今天2022年,都是指導美國對臺灣政策,特別是安全防衛上的重要指標,也可以說是臺灣歷史上最重要的文件之一,堪稱美國對臺灣關係,特別是在安全領域的憲法,因為它是一個相當重要的指導原則。我們今天就來跟大家討論這個共同防禦條約的簽訂跟發展。

            蔣中正總統其實一直很討厭民主黨,也很討厭杜魯門。杜魯門在1950年7月派遣第七艦隊協防臺灣海峽,這對臺灣的命運可以說是非常非常地重要。在第七艦隊協防臺灣海峽之後,就完全阻止了中共武力犯臺的陰謀;其實不應該講陰謀,應該講陽謀;所以可以說挽救了中華民國。而且杜魯門任內恢復了美援,恢復了跟中華民國的大使級的外交關係,而且派遣美軍顧問團來臺灣,建立中華民國的軍事力量。當然美國這樣做有它的利益考量,不過就實際的作為來講,可以說是紮紮實實、道道地地挽救了中華民國。所以說杜魯門是真正中華民國的國父,我想這樣講也不為過。然後杜魯門的國務卿艾奇遜,也是蔣中正總統最痛恨的美國人之一,因為艾奇遜對蔣中正跟他領導的國民政府,非常沒有好感,所以在1949年美國公布了白皮書,對於中華民國政府在中國大陸的失敗,完全地撇清責任,認為是中華民國政府自己貪污腐敗的結果。這個白皮書的公布,一時之間讓中華民國跟美國的關係可以說盪到谷底,而且對中華民國的民心士氣也是有非常大的打擊;或者應該說是國民政府這邊。但是艾奇遜國務卿在1950年3月任命杜勒斯擔任國務院的顧問,艾奇遜為什麼要叫杜勒斯來做這些事情?因為當時美國最重要的任務之一,就是要籌劃對日本的和約。杜勒斯是繼杜魯門之後,第二個對臺灣生死存亡有關鍵影響的人。

            我們來看第一份歷史文件。這是陳誠在1950年6月的時候給蔣中正的簽呈,說有一位人士叫潘公展,他去了美國,在美國觀察之後,寫了一個對美外交失敗的癥結、對美外交路線,跟美國現在的動向,提出建言。陳誠就說,我看到這個建言之後,認為應該要呈送給蔣總統,所以就把它呈上來了。其實說實話,這個就是陳誠自己的建議,但是在那個年代,就跟中國古代的官場一樣,你對上面有什麼建議,常常不能直接講是你自己的建議,要說這是你從其他地方聽來的,儘管這個言論可能亂七八糟,還是不敢讓主上不知道有這些事情,所以還是向主上報告。其實就是他自己的意見,不然他何必要往上報告。這份文件現在存在國史館蔣中正文物裡面,可見得蔣中正的確是閱過,而且也認為這些看法有一定的參考性,要不然當時就被抽存銷毀了。現在的確很多檔案都有前前後後不相連貫,或者是重要史實卻沒有相關檔案的情況,唯一的解釋就是,這些檔案因為很多因素被抽走了;不一定銷毀,但是就是移開了。但是這份檔案至少沒有被抽存,還保留下來,這代表蔣中正看過了,而且對這個有一定的同意,所以才會保留下來。

            (1)

            這個檔案就是陳誠寫說,他的部屬潘公展由美來函,說他這次到美國,雖然是預定行程,但是鑒於國家大局,不敢不痛切陳之,如果能夠當機立斷,就可以否極泰來。他說的第一點是「中國過去外交失敗的癥結」―這裡的中國,都是指中華民國。第一個是不懂得美國人的脾胃,不知道美國人到底想什麼,但是接下來這個才是重點―「與美國要人所商談者,往往承諾而未實踐」。
            (1)
            第二個是抗戰期間對中共之罪惡劣跡,隱忍而不向國外宣傳,讓美國人受共產黨麻醉,還有不相信美國的顧問團跟馬歇爾的建議,跟馬歇爾的關係也不好。而且太偏重於共和黨,而忽略民主黨,甚至仇視民主黨之現任當局,誤入美國兩黨對爭之漩渦,而遭民主黨之深惡痛絕。他認為這是以往負宣傳與外交之責者誤國大矣。其實這個就是一種勸諫,以前我們就是太偏重於共和黨,最後得罪了民主黨,甚至仇視民主黨,陷入他們的黨爭,結果導致我們對美外交非常困難。
            各位覺得是不是有既視感?

            接下來他又說,我們目前的外交路線,基本上還是只跟共和黨往來,讓共和黨跟民主黨的政策挑起他們的問題,而以中國問題為其主題之一,陳誠說,這個是最為不智的。
            (1)
            第二個是認為,美蘇必將大戰,一旦開戰,少不了臺灣的國民政府。他認為這實在是一個錯誤的看法,非常不中肯,這種自我陶醉的想法,最為危險。陳誠說,美國在之後兩年,仍然是民主黨掌權,他認為兩年後民主黨仍有繼續當選總統之可能。不過他的預測錯了,兩年後是共和黨當選。他說,「美國目下已漸有兩黨一致外交政策之趨勢,這不是民主黨屈服於共和黨,而是共和黨人深覺對外不一致,必將不利於美國,所以遷就民主黨,而有推薦杜勒斯為國務卿顧問之事。」
            (1)
            這件事情在1950年6月2日陳誠就跟蔣中正報告了,他說,美國民主黨跟共和黨意見要一致了,所以推薦共和黨的杜勒斯擔任顧問,艾奇遜國務卿是民主黨的。艾奇遜國務卿最近赴英法,兩國均以上賓待之,奉承唯恐不及,當時越南就得到美國軍事援助,跟希臘、土耳其都得到美國的軍事援助一樣。那英國也希望為印、緬、馬來亞等,分得一杯羹。陳誠就建議,我們千萬不可再存意氣,專責美國,說美國不好,應該要自己改革。
            (1)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他就說,轉圜的方法,就是中華民國即日起不能再專跟共和黨往來,而改途與民主黨、與現政府作開誠佈公、披肝瀝膽之商談。他希望蔣中正能在適當時機親自到美國訪問,跟民主黨政府作迫切之呼籲,而對以往中國反共軍事失敗作若干自我檢討,以求得美國人之心平氣和與諒解,而且一定要說明:絕對不希望發生第三次世界大戰,更不希望美國人民為中國人而流血。這兩點是美國一般人最疑懼的,也是民主黨用來對付共和黨的方法。
            我們看到,當時他在意的是,中華民國對美外交向來只重視民主黨,認為不能夠百分之百只偏重於某一個黨,但是實際上又不能中立於他們的爭執之外,他認為這一點是最危險的。
            (1)
            他說,共和黨對中國已有了解,我們不必更多勾搭,「如最近之麥加泰之檢舉共諜案,弄成笑話」,就是麥卡錫主義。他說我們要知道,美國人要管中國的事,我們都不太樂意了,那我們要去管美國國內的事幹嘛?「我們明知民主黨為美國之當權者,吾人要美國軍援,而反挾共和黨以自重,以為如此可逼民主黨改變政策,此大謬矣。此不啻暗中為中共幫忙,切斷美國之援我。」這個70幾年前的文件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我每次看到這些舊的文件,有兩個感想:第一個,中華民國方面,為什麼常常在犯重複的錯誤?第二個,在臺灣一直有人說,沒有兩蔣,沒有辦法保護臺灣。實際上,就國民黨裡面的權要之中,老實說,比兩蔣頭腦清楚,而且更加了解國際環境的人,實在大有人在,真的不是只有他們才有領導當時中華民國的能力。就算是只算外省人,像陳誠,像我們上個月看到的周宏濤,他們的見地,老實說,都比現在大家一般認知到的那些人士要強很多。

            (1)
            陳誠接下來又說,美國對歐亞,天生會以歐洲為重,這不必跟他爭。「歐西工業生產力,非亞洲可比,美國決不願聽其淪於赤共之手。」所以今天我們看到俄羅斯跟烏克蘭的衝突,其實現在的世界局勢跟70幾年前,是有一點類似的。所以我們要求的,是求他們在援助歐洲之外,分一部份力量援助亞洲,而在援亞之中,重視中國之反共抗俄,不漠然視之,而予以軍援與經援耳。但絕不能要求美國人犧牲生命,更不可以說我們希望發生世界大戰,反之更要說明加強援華,以阻止中共之向外擴展,進而打倒中共,則可以消弭第三次世界大戰的禍根。
            (1)
            而且我們必須向美國堅決說明,臺灣將領有與士兵共生死,與領土共存亡之決心―他特別強調「將領」;而不可再如大陸戰爭、海南戰爭之前例,初則誇大宣傳,終則主將出走,士兵被俘,則過去反對援華者,可以無所藉口。換言之,必須有如曾國藩氏所謂「紮硬寨,打死仗」之決心與事實表現,方可轉移國際之視聽。
            (1)
            所以陳誠當時的建議,可以說是說中了當時中華民國的問題,特別是陳誠最早提出,這是非常重要的,就是杜勒斯已經擔任國務卿的顧問。杜勒斯擔任顧問,當時我們認為他好像沒有那麼重要,因為艾奇遜是國務卿,他才是重要的人物,但是陳誠當時就建議說,對美外交萬不可再走以前的錯路。他又說,外交戰、宣傳戰,就等同於軍事戰;所以他可以說是最早講認知戰的人。
            他也特別談到,艾奇遜國務卿到歐洲去,原為商談對歐問題,當時剛簽訂《北大西洋公約》,要商談大西洋盟約各國之防衛。他認為這就是我們跟遠東反共之新機,不可錯過此機會。也就是說,陳誠在民國39年就建議說,《北大西洋公約》簽訂了之後,各國的防衛,美國就開始跟英國、跟法國進行磋商,這個就是我們的機會。所以後來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其實就是在當時國際潮流的簽約態勢之下,所產生的結果。但是他說,應該要先解釋以前中美之間的誤會,要先跟民主黨權要,包括跟杜魯門、艾奇遜,甚至馬歇爾之開誠洽談,這是不可少的前提。

            這個是民國39年,陳誠給蔣中正的建議。那蔣中正有沒有看進去呢?我個人認為是有。蔣中正當時剛剛打敗仗,其實並沒有對於他手下的建議這麼的忽視,也沒有把它封存。所以後來,我們在前幾次讀書會也看到,他也採取了一些改革的措施,特別是對美國顧問團,其實他是相當客氣的,他知道這次再錯過機會,就沒有機會了。



            杜勒斯在擔任國務院顧問之後,最重要的就是設計對日和約。對日和約也是臺灣―中華民國歷史上,非常重要的事情。杜勒斯設計的對日和約,遭到英國的反對,為什麼呢?因為日本在戰後是由遠東委員會管理,這個遠東委員會是對日本戰勝的國家所組成的,負責指導日本的政治。當然主要大權是在美國的對日占領軍總部,但是遠東委員會對重大的事項,還是有議決權。遠東委員會裡面的13個主要成員,英國系統就占了6個:英國、澳洲、紐西蘭、印度、巴基斯坦、緬甸,因此對日本影響當然非常大。英國在當時就極力要求,日本在簽訂對日和約的時候,在選擇「中國」為簽約對象的時候―因為中國也是對日戰勝國,所以理論上來講,日本應該要向中國簽訂和約;但是英國認為,這個和約,日本不可以向臺北這個中華民國簽訂。因為英國當時為了香港的安全,在1950年就承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日本如果要跟中國簽訂在二次大戰的和約的話,它所要認定的中國,英國認為它必須認定北京那個中國,才是真正的中國。這當然是為了香港的安全,所以老實說,香港其實在對中華民國的歷史上來講,對中華民國的危害甚大。因為英國為了香港出來杯葛,讓日本不能跟中華民國簽訂和約,而且英國在遠東委員會裡面就有6票,因此日本不得不重視英國的主張。那杜勒斯這個時候,就扮演中華民國的維護者的角色;雖然蔣中正很討厭杜勒斯,反正他討厭的人,大概都是對中華民國真正有幫助的人,尤其是1949年之後。

            杜勒斯的態度是什麼呢?他希望日本跟中華民國,就是臺北當局簽約,讓臺北當局作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的地位得到確認。因為日本如果在二次大戰之後跟哪一個中國簽和約,其實就有承認哪一個中國是中國的作用。那杜勒斯當時是站在維護中華民國的立場,所以杜勒斯說,希望日本在和約裡面,在對中國上,必須要向臺北的中華民國簽訂和約。但是杜勒斯因為秉持一個概念,叫做臺灣地位未定論,意思就是要求日本必須要在和約裡面放棄臺灣跟澎湖,但是又不明白說明臺灣澎湖交給中國,因為當時杜勒斯也擔心,如果中華民國在臺灣的政權,很快地被中共所併吞,那日本把臺澎交給中華民國,很明顯的就是把臺澎送進共產黨的手中。因此,基於對中華民國本身的不太信任,跟安全的顧慮,所以杜勒斯寧可認為,臺澎先保留一個開放的空間,日本先放棄,但是中華民國不能拿,因為中華民國拿了之後,萬一中華民國被中共幹掉了,那就等於被中共接收了,因此杜勒斯就有這樣的主張。當然蔣中正是非常憤怒,因為日本放棄臺澎當然很好,但是居然不交到我蔣某、不交到中華民國的手上,那怎麼可以?這件事情,我們又在另外一份國史館檔案裡面就看得很清楚。

            (2)
            這個是1951年3月17日,當時的外交部長葉公超跟美國駐中華民國的藍欽公使的會議紀錄。這個會議記錄講什麼呢?藍欽在裡面講了非常重要的話,他說:「閣下曾詢問本人:美國政府能否對於臺灣地位發表一簡明政策聲言?我已經跟杜勒斯談到對日和約問題,美國將先與日本簽訂一個雙邊和約,這個條約裡面會有一條,規定日本放棄之前的屬地,如臺灣、沖繩等等。但是你們中華民國政府曾認為,臺灣問題應該在和約裡面規定,而不宜由聯合國予以解決。但是杜勒斯認為,這個做法會削弱美國對於臺灣的支持。」意思就是你們中華民國如果希望臺灣問題在和約裡面寫明,我們美國就不想支持你們了;如果由聯合國予以解決,這是美國的立場。所以他的話是反過來說:如果貴國政府認為臺灣問題應該在和約規定,而不由聯合國解決的話,就會削弱美國對臺灣的支持。那後面他說:「杜勒斯對於貴國政府關於堅強貴國立場,而不影響美方對於臺灣之援助支持所提供任何意見,表示歡迎。」這就是外交辭令了,其實前面那一段話才是重點。
            (2)
            葉公超當然是中華民國有史以來最優秀的外交家,他問藍欽說:「你們美國政府會不會運用你們的聲勢,藉以促成中日和約之簽訂?」藍欽說,應該是這樣沒有錯。葉公超又說:「最近有兩種擾亂人心的謠傳。」其實這就是他的質疑:「第一是聽說英國政府建議中國參加對日和約,應該將來再考慮。第二個是法國政府已經收到美方草約例本全文。」藍欽就沒有正式否認,只說我不知道這個消息到底是對還是錯―意思就是對。然後藍欽說:「對日和約將會是一個非常簡短的條約。」其實這就是美國的態度,對臺灣問題不想交代。那中華民國當然就很緊張。葉公超當時就提:「很多日本政客想要跟中國大陸恢復貿易,這個恐怕是很危險的,希望美國政府最好能注意這種趨勢,應該對日本施以壓力。」結果藍欽就說:「我不知道這件事情。」意思就是「我不管」。這是1951年3月17日的狀況。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日本就像剛才葉公超所提的,它已經開始跟中國有貿易往來,所以開始在臺北跟北京之間走中間路線,因此對於到底是不是要跟臺北政府簽訂和約這件事情,日本就很模糊。日本就跟美國說,你們要我跟臺北簽,已經非常清楚,可是英國這邊也有意見,我們也不可能得罪英國,所以是不是請美方對英國方面說明。後來英國在美國的說服之下,同意讓日本自己挑,所以最後結果,在美國國會的壓力之下,日本還是來跟臺北政府簽訂了中日和約。(參見從國史館檔案看日本首相訪台)

            但是,杜勒斯還是在中間發揮了重大的作用,杜勒斯要求日本跟臺北當局簽訂的和約,適用範圍就是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必須限制在臺灣、澎湖。這個當然不是承認臺灣獨立,而是不想再捲入中國的內戰,也不支持反攻大陸。因為反攻大陸,就代表中華民國的領土有可能會超出臺澎以外,那限制在臺澎,就代表說暗示蔣中正:你不要再出去了,你就好好待在臺北就好。這是杜勒斯對於臺灣跟中華民國命運的一項重大的影響,就是要求日本在跟臺北當局簽訂和約,適用範圍必須限制在臺灣跟澎湖。


            各位想想,那中華民國會接受嗎?
            杜勒斯要日本跟中華民國簽訂和約,明白約定這個適用範圍只限於臺澎,日本當然也願意,因為當時日本也不想得罪中國,而且日本也想將來跟中國訂的條約,不要受到這個條約的約束,所以現在鎖定在臺澎,當然就是最好的。可是如果當時跟中華民國簽訂的條約,就把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限定為臺澎,那對中華民國情何以堪?提早兩國論。而且中華民國領土只被限定在臺澎的話,那反攻大陸這件事情,就變成類侵略,因為它的領土只有臺澎,不能包括大陸,那它反攻大陸,不就是武裝攻擊其他國家的領土嗎?所以當時中華民國極力反對。

            最後在中華民國最傑出的外交家,葉公超的爭取之下,最後結果,中日和約規定,這個和約限定於中華民國現在所控制,以及將來所可能控制的一切領土。也就是說,沒有明白把臺澎寫出來,但是這個和約適用範圍,就是中華民國現在的領土,跟將來可能控制的領土都算。那中華民國就想,反攻大陸這件事情,終於有著落了!因為你沒有明白否定,只是說這個和約適用範圍,包含將來可能控制的領土,那將來如果反攻大陸了,領土當然就包括大陸也可以適用。所以中華民國也可以接受。但是日本方面跟美國達成共識,就是說,中華民國現在的領土是臺灣,將來可能控制的領土,美國會不會擔心它將來跑去反攻大陸?美國告訴日本,不會呀!因為將來他們要反攻大陸,必須要先來跟我們諮商,換句話說,沒有我們同意,他們的領土是不可能增加的,因為他們不能反攻大陸。所以在日本跟美國雙重作用之下,中日和約就很順利地簽訂了。
            所以,各位,如果現在聽到有人說中華民國始終在國際間代表中國,一直到1971年,還是說以前我們在國際上就很強啊,後來才逐漸失守…,大家就聽聽就好。

            美國這種強勢的態度,就是派遣第七艦隊協防臺灣,並且派遣美軍顧問團,當然讓中華民國一直這樣穩定下來。所以在1952年的時候,美國總統選舉,蔣中正認為民主黨好像比較穩,杜魯門願意派第七艦隊協防臺灣海峽,也願意恢復對臺灣的援助,所以民主黨好一點。共和黨當時推出的候選人是艾森豪,艾森豪說,他當選之後,就要停止韓戰,蔣中正就又擔心了,如果結束韓戰,那隨韓戰而來的第七艦隊,會不會就走了呢?所以蔣中正就希望最好艾森豪不要贏。結果艾森豪又贏了。所以常常蔣中正的希望都是事與願違,他常常希望民主黨贏的時候,共和黨就贏;他希望共和黨贏的時候,民主黨就贏。這其實也就是在於說,他對美國共和民主兩黨基本立場的判斷,是有問題的。

            不過,的確他也沒有完全料錯,在1950年6月27日,杜魯門下令第七艦隊協防臺灣海峽,在臺灣海峽上面巡邏,當然就阻止了中共。但是到了艾森豪當選總統之後,1952年2月1日,他剛就任後不久,他就宣布韓戰即將停止,所以第七艦隊停止巡邏臺灣海峽。蔣中正當然非常緊張!第七艦隊不巡弋臺灣海峽,中共可能就會打過來。但是艾森豪就告訴中華民國這邊說,你們不要擔心啦!第七艦隊巡弋只是行政命令防衛還是不變的。但是蔣中正還是覺得很不安心,覺得第七艦隊以前韓戰的時候還有個理由來巡弋,現在韓戰結束了,第七艦隊就走了,美國對臺灣的協防看起來很不穩固,所以蔣中正就希望把美國協防臺灣這件事情,用條約確定下來。因為韓戰結束之後,美國跟韓國簽訂了協防條約,跟菲律賓也簽訂了協防條約,所以蔣中正就覺得美國協防臺灣,用條約的方式簽訂下來是比較好的。

            而且蔣中正當時還希望,藉由簽訂中華民國跟美國間的條約,要達成5大目的:第一,確認中華民國是唯一合法中國,這點是他非常擔心的。第二,要確定臺灣跟澎湖的主權屬於中華民國,不可以再有未定論那種態勢,必須要屬於中華民國。第三,條約還要明白寫明,美國支持他反攻大陸。第四,美國要在這個條約寫明美國協防臺澎跟金馬外島。第五,希望美國把臺灣的軍事、經濟、所有各方面發展,全部包起來,讓中華民國對臺灣能夠有統治的資源。所以他希望這個條約能達成這5個目的,一魚要五吃。這就是兩蔣所謂的反共保臺,實際上就是一直跟美國要東西。


            有朋友問說,蔣中正要用什麼來換呢?
            答案只有1個字,就是「無」。


            當時臺灣,或者是中華民國,沒有提出任何交換美國這些承諾還是意願的條件,完全沒有。當然美國的意思就是保衛臺澎,臺澎可以說是中華民國的寶地。美國對於剛才那5項要求,原則上來講,軍經援助是同意的,因為美國認為,貧窮是共產主義的溫床,所以對臺灣實施經濟援助,是美國當時非常重要的原則,但是要不要寫在條約裡面,美國認為沒有那個必要。協防臺澎這是美國唯一的要求,至於其他的,確定中華民國是唯一合法中國,美國原則上也同意。所以可以說蔣中正總統的6個原則:確定中華民國是唯一合法中國、臺澎主權屬中華民國、美國支持他反攻大陸、協防臺澎、協防外島、軍經援助,這6個條件,美國大概同意2.5個―確定中華民國是唯一合法中國、協防臺澎、軍經援助,也算接近一半,但是真正運用條約確定下來的,只有保衛臺澎。因為其他的,美國認為不需要用條約的方式確定下來。

            為什麼要保衛臺澎?其實就是一個非常簡單的概念,就是美國不希望共產黨再獲得土地。而且還有一個,美國認為不管是蔣中正總統,還是中華民國政府,還是中華民國國軍,是沒有辦法守住臺灣、保衛臺澎的,所以保衛臺澎這件事情,必須要美國自己來負起責任。至於保衛外島,中共當時積極奪取中華民國所有的外島,包括廣東沿海、浙江沿海,還有最大的就是海南島。所以老實說,其實中華民國所持有的外島,不是只有金門、馬祖,從1949年中華民國撤退到臺灣來那時候,保有的外島還有海南島、金門、馬祖、大陳、舟山群島,還有廣東、浙江沿海一些島嶼,後來一一都被中共拿去。所以很多人以為說中華民國從1949年之後就是臺澎金馬,其實不是,臺澎金馬以外還有很多島,一一都被中共奪取。有些是被中共硬拿的,像一江山。有些是中華民國自己放棄的。

            所以很多人說,要是沒有金馬,就沒有臺澎;因為保衛金馬,才有保衛臺澎―這是完完全全的誤解。因為美國才是真正保衛臺澎金馬的主力,而且美國一開始就是強調保衛臺澎,不保衛金馬。後來因為蔣中正總統死不肯放棄金馬,所以美國只好勉為其難,順便也保衛了金馬。但是美國一開始也不想保衛金馬,美國的政策很簡單,第一個,它要協防臺澎,但是它不支持反攻大陸,也不支持中華民國繼續固守外島,因為美國認為軍事上是沒有勝算的,像金門跟馬祖離中國大陸近,離臺灣遠,所以中共享有絕對的火力的優勢,而且臺灣要補給相對困難。第二個就是妨礙臺澎的防衛,因為美國認為,你多派一個兵在外島,就少一個兵防衛臺澎。然後中共如果真的攻臺的時候,美國也會捲入中國的內戰,因為外島是確定的中國領土,金門馬祖都是確定的中國領土;臺澎法律地位有爭議。所以為了保衛外島跟中國作戰,就是捲入中國的內戰。但是保衛臺澎,臺澎法律地位不確定,所以美國還可以勉強解釋說,它沒有介入中國的內戰。所以臺澎可以說因為它地位的特殊性,意外地提供了美國保衛臺澎的一個重要理由。
            英國也強烈反對,英國從以前到現在,都極度反對美國涉入防衛外島,因為美國如果因為防衛外島跟中國一戰的話,那英國就面臨怎麼選邊的尷尬情境。當然英國不可能不支持美國,可是如果英國支持美國跟中國作戰,特別是在外島跟中國作戰的話,又擔心中國威脅英國的香港,這是很麻煩的。所以美國的態度就是協防臺澎,但是對外島保持非常模糊而且彈性的態度。


            有朋友問到,美國為什麼不想把經濟援助寫入防禦條約?
            道理很簡單,因為當時跟韓國、跟菲律賓簽訂的防禦條約,都沒有討論經濟援助,因為防禦條約是軍事條約,沒有必要討論經濟問題。


            前面一段講到蔣中正很不喜歡杜魯門,但是杜魯門基於韓戰,還有他的意識形態,決定派第七艦隊協防臺灣;又任用艾奇遜擔任國務卿,艾奇遜主導美援,而且艾奇遜任用了杜勒斯擔任對日的顧問;杜勒斯進一步涉入了整個的對中政策及對臺的定位,所以臺灣的地位在法律上更加的靈活,但另外一方面又承認中華民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利用這種多角化的外交手段,來促進臺灣的安全,以及美國跟中華民國之間的關係。

            在軍經援助上來講,其實中華民國比較沒有意見,畢竟是人家給的。但是對臺澎的地位,美國是比較模糊,對於是否保衛臺澎,美國很堅定,但是是否要保衛外島,美國就相當不以為然。美國為什麼對保衛外島不以為然?一方面外島很難防守,保衛外島可能會讓美國捲入中國內戰,同時美國也知道,蔣中正保有外島,其實是為了要做反攻大陸的跳板,但是反攻大陸在美國看來,成功的機率是相當低的。因為如果反攻大陸能夠成功,大概中華民國也不至於會到臺灣來。如果中華民國採取反攻大陸的行動,等於中國內戰再次大爆發。美國如果不介入,那就是坐視非共產的中國政權被共產中國消滅,美國不能容忍這件事情。但是如果介入,又等於捲入中國內戰。老實說,韓戰之後,美國認為捲入韓國的內戰,就要花費這麼大的人力物力,再要捲入中國內戰,那對美國來講,是它不想承擔跟負荷的。而且韓戰讓美國對中共的軍事潛力有相當高的評價,這個我們都不願意承認,但是這就是事實。

            1953年韓戰結束,當時美國的副總統尼克森,他出訪亞洲回到美國的時候,主張在亞洲要建立另外一個北約。北約是在1949年的4月4日在華盛頓簽字,當時簽訂了《北大西洋公約》,規定《北大西洋公約》的簽約國共同享有防衛的義務跟權利,北約第五條規定,攻擊北約任何一個締約國,就視為對全體締約國的武裝攻擊。為了要履行《北大西洋公約》,成立了辦事機構,就是北大西洋公約組織,這就是北約組織的發生。現在烏俄戰爭就跟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有非常密切的關係。當然不是說因為有北約組織,才有烏俄戰爭,甚至可以說,要是沒有北約組織,烏俄戰爭這種事情,老早就發生了。而且可能不是烏克蘭跟俄羅斯,而是X俄戰爭,可能是另外一個國家跟俄羅斯發生戰爭。

            當時成立了北約組織之後,美國就決定在亞洲也要弄一個類似的東西,所以1953年9月8日,美國在馬尼拉簽訂了一個防務條約,邀集了東南亞國家簽訂了《馬尼拉條約》,《馬尼拉條約》組織了東南亞公約組織。東南亞公約組織的目標,當然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美國希望中華民國有機會也能夠加入東南亞公約組織,就可以用集體的力量保衛臺灣的安全,而不是讓臺灣的安全只有美國的責任。這一點,毛澤東當然看得非常清楚,所以毛澤東從1954年5月到8月,就開始攻打舟山群島、大陳島;1954年9月3日,中共對金門發動九三炮戰。到了1954年,東南亞公約開始要討論的時候,就沒有國家要讓中華民國加入,因為各國會擔心,如果讓中華民國加入,立刻會讓各國面臨說要協防臺灣,或者是要跟中共作戰的問題。就跟北約之前不想讓烏克蘭加入,是同樣的邏輯。在東南亞公約討論的時候,英國、巴基斯坦、法國、菲律賓這些東南亞公約的會員國,都反對中華民國加入,所以中華民國面對一個非常困難的情況。美國知道中華民國的安全有危險,又不能用集體的力量來保護,所以決定單方面跟中華民國簽訂雙邊條約,這就是我們2月的時候,蔣中正跟美國助理國務卿羅柏遜討論的那一段的內容。

            這一段歷史對臺灣人來講,是非常的重要,因為沒有美國單方面的善意,沒有《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的簽訂,中共會不會在那個時候攻打臺灣,其實是一件很難預料的事情。當然美國那時候還是有軍事的優勢,但是畢竟有條約,會讓美國的決心更加的堅強。

            在1954年這一年,同時又發生了許多重大的事件。1954年11月14日,在大陳海域,國軍排名大概第五、第六的海軍太平號驅逐艦,被中共用魚雷艇擊沉,這個就跟最近烏克蘭擊沉俄國黑海艦隊旗艦莫斯科號一樣,給予美國跟中華民國很大的刺激,因為中共出動了幾艘魚雷快艇,就把中華民國的主力艦擊沉。實際上,從1949年以來,國共在海上的衝突,中共方面是勝多敗少,它們沒有沉過1艘超過1千噸以上的軍艦,它們沉的軍艦最大不到1百噸,但是我們被它們擊沉超過1千噸以上的軍艦就有4艘,幾乎大部分的海戰都是它們獲勝。所以這也讓美國意識到,中華民國就算在美軍協防之下,要抵抗中共當時的海軍,就非常困難,因此趕快提出共同防禦條約的簽訂,對美國來講,就成了當務之急。
            現在我們要來看一個史料。美國意識到中共實力愈來愈強,1954年11月14日的太平艦事故,就是我們排水量1千6百多噸的太平號護衛驅逐艦,可以說是國軍排名前幾名的艦艇,居然被中共的魚雷快艇擊沉。中共的海軍才建立沒有幾年,居然就有這樣的能力,讓美方跟我方都非常吃驚。




            在2月份的讀書會我們講到,我們當時考慮的,是跟美方爭論這個共同防禦條約的簽訂要有哪些條件:要明白協防臺澎、要支持我們反攻大陸、要協防金門馬祖、承認我們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美國就在想:是你們比較需要我們?還是我們比較需要你們?不過美國還是非常大方,1954年11月由杜勒斯直接把美國的草案交給了葉公超

            (3)
            在1954年11月2日,杜勒斯在華府,直接把美國的草案交給了葉公超。當時這個草案叫做〈中華民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間共同安全條約草案〉。這個草案當時是極機密,只印了12份。美國當時提出的條約草案其實很簡單,只有8條。

            (3)
            從條約內容來看,第四條是關鍵:「締約每一方承認對臺灣或澎湖及其附近之武裝攻擊,即將危及其本身之和平與安全,並宣布將依其憲法程序採取行動,以對付此項共同危險。」意思就是說,美國講明了,只有對臺灣跟澎湖的武裝攻擊,才是這個條約的適用範圍,美國才會依據憲法程序採取行動,來對付這項危險。那我方一看,中華民國最不想看到的事情發生了,就是條約只限於臺澎。剛才講的反攻大陸呢?沒有。協防外島?沒有。軍經援助?沒有。承認中華民國為唯一合法政府?也沒有。臺澎主權屬於中華民國?也沒有,只有協防臺澎一項。所以可以看到,美國在1954年11月2日所提出來的草案,就只有8條,裡面真正重要的就只有1條:協防臺澎,其他什麼都沒有。當時蔣中正拿到這個條約,當然是火冒三丈,他立刻要葉公超在華盛頓趕快跟杜勒斯進行交涉。所以葉公超再次發揮了中華民國有史以來第一外交家的能力跟本色,於是立刻在幾乎沒有什麼籌碼的情況下,跟美國展開諮商。

            (4)
            這個是葉公超當時回報到底怎麼談的內容,他在1954年11月5日,把談判的內容用最快的電報方式回報。
            (4)
            他說,我們領土適用範圍只有臺澎,這要怎麼辦呢?所以我就趕快跟美國爭取,增加到「適用於我國實際戰鬥之領土」,可以解釋為包括外島在內,但是美方迭經表示反對。意思就是說,這個東西不要再提對案了,不僅以臺澎為限,而且片面文字也不要。就是說,美國不要協防臺澎以外的地方。葉公超就想到一個方案,這就是外交家的能力,他就說,美國的意思我們知道,但是我們中華民國也很難接受,那這樣好了,改為「臺澎及以後經雙方協議所決定之其他領土」。意思就是說,你們美方不同意其他領土,所以你們還是保有決定權,協防的範圍就是臺澎之外,還有雙方協議的其他領土。那你們不同意別的領土,協議當然你們不會接受,所以決定權還是在你們。但是這個事情還是拉出來,就是說將來還是有可能包括臺澎以外的地方。所以這就是外交的真實本色,談判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是具有關鍵意義的。譬如他當時提出說,可不可以改為「臺澎及以後經雙方協議所決定之其他領土」,既然是雙方協議,換句話說,美方如果不同意臺澎以外的領土,還是可以不同意,那就實質意義上,還是只限於臺澎,但是比原來的條文,已經有所彈性了。美國一開始還是不同意的,後來「經我反復力爭,美方終勉予接受」,而且在文字上改用「雙方」,相較於美方原來的對案,已經是美國的重大讓步。所以對中華民國來講,葉公超的貢獻,可以說前所未有。在中華民國完全沒有任何籌碼的情況下,能夠透過外交談判的廣博知識以及對國際關係的嫻熟,能夠想出這樣的折衷方案,說老實話,真的是非常不容易。

            不過,這樣的一位外交家,之後竟然被蔣中正指為「葉逆」、「葉奸」,只差沒有被槍斃而已,調回臺灣,最後也是擔任閒差,鬱鬱過了一生。1961年,有人私底下跟蔣中正打小報告,說葉公超說他壞話,蔣中正就相信了,就把葉公超調回臺灣,從外交部長,後來擔任駐美大使,改為沒有實權的政務委員,大家就都知道葉公超失去信任,被流放,一直到1981年葉公超去世。從他當時扮演一個這麼重要的角色,被貶到政務委員;討論一個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是葉公超一個人帶著一些其他的隨員,單獨跟杜勒斯會談,那個地位是何等重要。後來他被改為擔任政務委員,雖然政務委員跟外交部長是平級,但是大家都認為他是被降,實際上他真的也是被降。
            現在臺灣有很多人在說,台積電的推手是李國鼎,實際上,李國鼎在民國65年就從經濟部長被蔣經國改任為政務委員。所以大家說蔣經國有多麼重用李國鼎,這也是胡說八道,但是這就是臺灣的神話。蔣中正把葉公超從駐美大使調回來,改派為政務委員,所有的人都知道蔣中正不再重用葉公超了。那蔣經國也是一樣,把李國鼎從經濟部長改任為政務委員,居然現在臺灣的人還會認為蔣經國始終重用李國鼎。
            (4)
            大家看到葉公超的極力爭取,其實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他在其他方面也有爭取,接下來他說,增加了一個經濟合作的範圍,這個等於是把他的老闆蔣中正說的,要把經濟援助這件事情寫進去,所以也寫進去了。最後是修約通知停止適用的時間,本來是兩年,後來美國說要跟其他國家一致,所以改為一年,這個就是說中華民國地位跟其他國家是一樣的,這個也是爭取到的。最後,這個約稿到底要怎麼樣才能夠定稿?美國說,這個要得到杜勒斯的同意,才能成為定案。我方也做類似的聲明,要請示我政府予以核奪。大家看這一句:「美方仍堅持須以協議之約稿,秉承杜卿同意,方能作為定案。」這個杜卿是誰?就是杜勒斯,可見杜勒斯的地位之重要。不用問艾森豪,問杜勒斯就可以。所以可以說這個《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就是杜勒斯一個人負責的事情。
            (4)
            然後葉公超又爭取到一件事情。杜勒斯說,雙方同意簽字就可以了,但是葉公超說,為了強調美國對中華民國的支持,他主張說要發表聯合聲明,杜勒斯後來也同意了。葉公超說:「竊按協議之約稿,大體均係根據我方所提對案,不僅較之美方所提對案,其出入之處大都有利於我方,即比之我今春所提原稿,似亦改進不少。然綜合約稿全文,自難免有使我缺憾之處,此雖因我國今日所處地位與國際環境為此,而職等均極諒解自省,亦頗有心勞才拙之懺。統乞鈞鑒,仍候訓示。」所以大家看到,以前當官就是要這個樣子,很辛苦,還是要說實在是做得不好,表示懺悔。



            最後在1954年12月2日,《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終於通過了,雙方簽訂了協定。我們來看正式的文本。
            (5)
            說老實話,我實在認為《中美共同防禦條約》這個原稿的文本,我們應該在臺灣要有一個石碑,把這個文本做一個石碑,讓大家來紀念,因為這個對臺灣,不管是站在中華民國還是臺灣的立場,這個都是重要的歷史文件,可以說是臺灣的命脈。大家看了就知道,其實這就是美國單方面的義務,奠定了我們從那時候到現在,接近70年的自由、平等跟安全。所以臺灣人實在每個人都應該要飲水思源,實在要對這個表達真正的感謝。這不是在崇美、媚美,而是真的非常重要。

            大家看它的內容:「本條約締約國重申其對聯合國憲章之宗旨與原則之信心,及其與所有人民及政府和平相處之願望,並欲增強西太平洋區域之和平結構。」「西太平洋」這幾個字特別畫起來,後來美國撤銷對中華民國承認之後,《臺灣關係法》特別強調美國對臺灣的安全關切,是對西太平洋的安全關切,這一點其實是源自於《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第二個,這裡為什麼特別強調西太平洋?就是稍微彌補一下臺灣沒有加入東南亞公約。所以講到西太平洋,就是說其他國家也不要完全袖手旁觀。

            這裡有幾句話:「以光榮之同感,追溯上次大戰期間兩國人民為對抗帝國主義侵略。」上次大戰期間,意思就是說,承認中華民國是上次大戰的那個中華民國,那個還有中國大陸的中華民國,這個是一個非常婉轉,但是是非常高明的一種表現,表示說「你們也不用擔心啦!我們承認的中華民國,還是始終的那個中華民國」,所以這個也讓今天臺灣的政府,對於中華民國從1912年建立,到歷經各種發生在中國的事件,到現在111年,其實都跟《中美共同防禦條約》講說「上次大戰」―這個簽訂的時間是1954年,上次大戰是1945年結束,代表你這個中華民國是一脈相承,不是遷臺之後才成立的新政權。

            我在這邊跟大家強調,所以有人說中華民國臺灣是1949年之後才成立的,有人說什麼蔣中正是意外的國父,這個完全都不是真正的歷史事實。《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確定說你現在這個中華民國,就是以往源遠流長、一脈相承的中華民國,雖然現在只有臺灣,但是就是以前的那個中華民國,所以他才要特別提到「上次大戰期間」。「上次大戰」其實包括二次大戰跟一次大戰,因為一次大戰中華民國也跟美國是同一邊的參戰國,所以這邊沒有寫「二次大戰」,而是寫「上次大戰」。這些歷史文件,其實每個字都很重要。然後條約裡面又寫到:「願公開正式宣告其團結之精誠,及為其自衛而抵禦外來武裝攻擊之共同決心,俾使任何潛在之侵略者不存有任一締約國在西太平洋區域立於孤立地位之妄想。」意思就是說,美國是支持中華民國的,你們不是孤立的,任何侵略者都不要覺得你是孤立的。當然美國是絕對不可能孤立的嘛!這裡其實單方面都是favor中華民國。
            條約第一條說:「本條約締約國承允依照聯合國憲章之規定,以不危及國際和平安全與正義之和平方法,解決可能牽涉兩國之任何國際爭議,並在其國際關係中,不以任何與聯合國宗旨相悖之方式,作武力之威脅或使用武力。」這就是美國最早的8條版本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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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條說:「締約國將個別並聯合以自助及互助之方式,維持並發展其個別及集體之能力,以抵抗武裝攻擊,及由國外指揮之危害其領土完整與政治安定之共產顛覆活動。」這裡就包括蘇聯,因為「國外指揮」。也就是說,美國會協助中華民國對抗任何敵人,只要是國外都算。當然中共來犯的話,也當然適用這一條,就等於是國外,所以第二條就隱含了兩個中國的意涵。所以第二條裡面是有玄機的,因為要對抗的是由國外指揮的共產顛覆活動,對臺灣來講,共產顛覆活動只會來自於中共;那來自於中共的共產顛覆活動,那時候就被認定是國外,所以這其實就是一個兩國論的條約。當時杜勒斯跟葉公超,尤其是杜勒斯,他這樣訂,其實是煞費苦心。那葉公超會看不出這中間的問題嗎?一定看得出來,可是葉公超也假裝沒有看到。所以這些都是真的為了臺灣,真的為了中華民國的命運,想辦法盡量謀求最大公約數的地方。所以第二條的「國外」兩個字是重點。

            第三條是葉公超最大的功勞。老實講,臺灣各地沒有一個葉公超的銅像,我覺得臺灣人實在忘恩負義,尤其是最喜歡講說反共保臺的特定族群,其實他們應該要多紀念跟他們同屬同族群的葉公超。第三條是葉公超爭取得來的,美國的草案裡面是沒有的。他說:「締約國承允加強其自由制度,彼此合作,以發展其經濟進步與社會福利,並為達到此等目的,而增加其個別與集體之努力。」當時美國的經濟進步與社會福利有什麼問題?所以當時這裡講的經濟進步與社會福利,需要加強的是哪個國家?當然指的是中華民國。美國的經濟進步與社會福利,關中華民國什麼事?中華民國根本也不可能去幫美國做什麼。所以這裡講「締約國」是客氣話,其實就是加強中華民國。那為要達到經濟進步與社會福利,要增加個別與集體之努力,其實就是把美國的義務用條約規定下來。就是把蔣中正當時認為說要把美國對臺灣的軍經援助加進來,於是在美國的對案裡面,葉公超說服美國增加了一個第三條,就是要達到經濟進步與社會福利要大家一起努力,實際上是美國要努力來增加中華民國的經濟進步與社會福利。

            但是這裡也有一點,這是關鍵字,就是「締約國承允加強其自由制度,彼此合作」,美國的自由制度當然沒有問題,那「締約國要加強其自由制度」,這個是給誰的義務?當然是中華民國。那為什麼中華民國要加強其自由制度?在一月份的讀書會,符立德特使團說中華民國的政治制度,權力都沒有給臺灣人等等,意思就是美國認為中華民國不夠自由。所以《中美共同防禦條約》這種這麼大規模的、一字千金的條約,特別加進了「締約國要加強其自由制度」,所以我們也在這個地方承諾美國,我們要加強自由制度。這當然是葉公超的努力。其實他對中華民國,或是對臺灣的這種貢獻,真的是無人能比。他把我們這個政治改革,強化自由程度,寫在跟美國人的條約裡,這等於是用一種方式,來讓我們必須在當時就要考慮到,但是到李登輝時代才開始推動的民主改革,在《中美共同防禦條約》裡面就確立了。這個在歷來研究《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的人裡面,還沒有看到過有誰提出這一點。
            (5)
            接下來又是重點了。第五條:「每一締約國承認對在西太平洋區域內任一締約國領土之武裝攻擊,即將危及其本身之和平與安全,茲並宣告將依其憲法程序採取行動,以對付此共同危險。」

            第六條:「所有領土等辭,就中華民國而言,應指臺灣與澎湖;就美利堅合眾國而言,應指西太平洋區域內在其管轄下之各島嶼領土。第二條及第五條之規定,並將適用於經共同協議所決定之其他領土。」所以第六條是關鍵中的關鍵。 第六條裡面特別強調:「就中華民國而言,領土應指臺灣與澎湖」,也就是說,《中美共同防禦條約》,葉公超幫蔣中正爭取到臺澎就是中華民國的領土,就領土來講,至少中華民國指的就是臺澎」。所以可以說透過條約,相當程度強化了「就領土來講,臺澎就是中華民國的領土」。所以蔣中正擔心的事情就解決了一大半。然後這個領土,除了臺澎之外,接下來又說「經共同協議所決定之其他領土」,所以必要的時候,還可以包括外島,甚至可以包括大陸。所以可以說中華民國在《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的簽訂裡面,在葉公超的爭取之下,從原先所要的6點,幾乎全部都爭取到了,所以這當然是非常重大的變化。

            共同防禦條約的內容,最重要的大概就是前面7條,跟美國原來的對案相比,可以說是大量增加,既加入了美國對臺灣的援助,把它條約化的成分,又加入了要讓中華民國允諾要強化自由制度,就是政治改革的成分;然後也包括臺澎在條約裡面,定為是屬於中華民國的領土,所以可以說是對臺灣的歷史發展相當相當重要的一份歷史文件。

            但是,反攻大陸到底有沒有解決呢?本來《中美共同防禦條約》裡面,對反攻大陸這件事情是打算徹底否決,但是在葉公超的極力爭取之下,最後同意條約內文裡面不提,但是在條約的換文,就是補充說明裡面增列一條,就是說雙方所有的軍事行動,除了自衛之外,必須要經過共同協議而同意。那就是說,你要反攻大陸的話,必須要跟美國先協商;美國一定不會同意,換句話說,美國就取得反攻大陸的否決權。我認為這就是美國同意說在這中間加入這麼多原先沒有的條款,讓中華民國大獲全勝,代價就是中華民國要承認反攻大陸必須要經過美國的同意。所以也就是說,最早從1954年開始,反攻大陸就不是中華民國可以單方面做的事情,而是必須要經過美國的同意,那美國絕對不可能同意。所以從那個時候說要反攻大陸,可以說就已經是個騙局,因為美國不同意嘛!那美國不同意,中華民國不可能單方面反攻大陸;那我們還繼續在說要反攻大陸,不就是騙嗎?


            接下來,我們來看一個機密文件,《關於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換文之說帖》。這份文件是機密文件,它的機密程度到了連卷件開始跟結束的日期都被塗銷了,它完全沒有日期,不知道什麼時候寫的;是哪個單位發文,也被塗銷了。所以可見得它的地位非常重要。但是除了原文之外,到底是哪個單位出具給哪個單位的什麼性質的文件,以及年月日,都已經不見了。
            (6)
            這份文件告訴我們非常重要的事實。它說:「三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韓戰爆發,越二日美國杜魯門總統下令派遣第七艦隊巡弋臺灣海峽,美方此舉,旨在保衛其西太平洋交通線,並力謀韓境戰事之局部化,使其不致擴及臺灣。」換句話說,這很清楚是來保衛臺灣。「我當時曾徇美方之請,向其提供秘密保證,非商得美方同意,不對大陸採取大規模之軍事行動。」換句話說,反攻大陸這件事情,我們在民國39年就已經承諾美國說,沒有你們同意,我們不會反攻大陸。所以後來一直在講反攻大陸,可以說完全是騙局,因為沒有得到美方同意,就不可能反攻大陸。

            (6)
            接下來,這份文件說:「自韓戰結束後,我以美方協防臺灣已失依據,中美兩國軍事合作亟須置於法律基礎之上,爰於42年12月間,乘機向美方提議訂立一項共同安全條約,旋復提出約稿送請美方考慮,其後雙方迭就此事交換意見。美方對訂約一事,初本不甚熱心,其最大顧慮,即恐我於訂約之後,對大陸發動反攻,致引起匪共還擊,而使美國被迫捲入戰爭。」美國本來是不想訂這個條約的,因為它就是怕訂了這個條約之後,我們會反攻大陸,就讓美國捲入戰爭。
            (6)
            最後結果怎麼樣呢?美方為了爭取我方合作,促成海峽兩岸停火,就決定跟中華民國訂約。訂約談判於43年10月27日在華盛頓開始,至12月2日正式簽約,12月10日舉行換文。「在談判過程中,美方所念念不忘者,尤在上述保證問題,美方意見認為:(一)在訂約以前,兩國已有密切軍事合作,中國政府前已承諾在採取重大軍事行動以前,願先與美會商,此項辦法有其事實上之需要,且已付諸實施,倘予改變,則美方提供援助必致發生極大困難,故盼於條約中確認此項既存事實,予以明文規定。(二)中國方面之軍事部署,與採取軍事行動具有密切關係,故亦宜併予規定,此項軍事部署,應為雙方共同協議之事項。」
            (6)
            意思就是說,我們在採取任何重大軍事行動之前,都要先跟美國協商,軍事部署也要雙方共同協議。意思就是說,我們的軍事都要接受美方一定的約束。
            「我對美方上述意見,曾力求沖淡或打消,並迭向美方懇切說明,此點條約中縱無明文規定,我仍將履行諾言,絕無意使美國捲入戰爭。」這個「絕無意使美國捲入戰爭」,今天很多人一直在說美國一定會協防臺灣,一定會為臺灣跟中國一戰,實際上在當年,那個年代還有條約,我們都已經確切地跟美國承諾,絕對不讓美國捲入戰爭,那今天大家覺得,我們有可能有那個臉皮、有那個條件跟美國說:「你們一定要保衛臺灣」嗎?當年有共同防禦條約的時候,就已經制定了,現在連邦交都沒有,各位覺得我們還有那個臉說一定要美國能夠保衛臺灣嗎?這當然不是說美國就一定不會保衛臺灣,而是說我們就不能把這件事情看得這麼理所當然。
            (6)
            後來因為任何重大軍事行動都要先跟美國協商這件事情,「經多次折衝,相持不下,葉部長堅持下列各項原則:此項保證如美方認為必需,應另以換文規定,且不應與條約同時簽訂,作為條約之一部份,而僅應視為實施條約之文件。」
            (6)
            所以葉公超真的是很了不起,他說既然美方有這樣的要求,那我們一方面不要讓美方覺得破局而不訂約,但是又必須堅守我方立場,那就改為換文,就是寫在另外一個備忘錄裡面。在這個換文中,必須說明我們對現在及將來在我控制下之領土,具有固有之自衛權利;關於軍事部署的規定,須對中美雙方及條約所適用之雙方領土同樣適用,力示平等相互。美方因我堅持,終將其原提草案加以修正,接納我方建議等等。我照現有規模執行封閉港口措施,也不受訂約之影響,美方亦表諒解。

            所以美方大幅讓步,其實跟葉公超的爭取,有極大的關係。所以後來我們跟美國承諾說,我們不會反攻大陸,要反攻,也要問美國,跟美國共同協議;但是我們又不能告訴我們老百姓,所以就用換文的方式,正式條約裡面沒有,私下給你保證,那美國也同意。但是不管怎麼樣,反攻大陸需要經過美國的同意,這是一個事實,但是無礙於中美共同防禦條約防禦臺灣,強化美援,希望臺灣從事各方面的改革,臺澎地位的明朗化,還有承認中華民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




            1、有一位朋友問了一個很好的問題。中華民國是二次大戰那個中華民國,某派主張中華民國臺灣,認為臺灣已經獨立,會被這個條約反駁掉。
            這個條約在當時當然沒有確定臺灣獨立的意見,這個一定是承認臺澎就是中華民國的領土,這是這個條約的事實,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但是因為這個條約現在已經失效了,已經被美國廢除了,所以當然沒辦法。所以說中華民國臺灣,認為臺灣已經獨立,我們也只能說《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已經失效,所以它當然起不了後來否定的作用。


            2、有朋友問說,蔣中正除了口號上的反攻大陸,對於中華民國到底有沒有長遠的規劃?
            我認為其實是有,但是不是在那個時候。那個時候老實講,因為人力物力非常有限,所以他也沒有能力進行太大的規劃。他後來開始真正對中華民國有規劃,我認為是從1964年之後開始。因為1964年中共試爆原子彈,所以反攻大陸的可能性就更低了。所以從1965年、1966年開始,對於臺灣的建設,從興建曾文水庫開始,已經逐漸強調要把建設留在臺灣。然後包括讓嚴家淦擔任副總統,就是強調文人治國;逐漸推動9年國民教育。我認為這個是他開始的長遠規劃。
            就我個人來講,先不談白色恐怖時代,我認為蔣中正對臺灣的規劃,其實比他的兒子蔣經國,我認為那個長遠性更長。將經國因為受到社會主義影響太深,強調各種大型建設對國家的影響,但是蔣中正想到的是更多文化或者農業這方面的問題。


            3、有朋友問說,葉公超到底是怎麼做到的?
            葉公超其實是一個博聞強記的人,葉公超的學識之淵博,反應之敏捷,英文之流利,其實是很少很少有人比得上。一方面,他對中國的國學跟英文具有同樣高深的造詣,而且反應又快,相當的聰明,所以就能在這種時候想出最妥當的措辭,讓對方能夠接受我們的立場,又能夠兼顧外交的原則。這個老實講,真的是天縱英明。但是也因為他實在太聰明了,所以後來小人忌妒,最後就是鬱鬱以終。


            4、有朋友問,本土政權能夠從葉公超學到什麼?
            葉公超的外交交涉能力,以及對國際關係的嫻熟,對正式外交程序跟文字的講究,這是很重要的;更重要的是,葉公超不會拘泥於一定要忠於上面的意思,講上面聽了高興的好話,而是為了把該講的事情,不管是上面愛不愛聽,他都會非常忠實傳達給上面。
            外交跟國防,我認為現在臺灣都有一個很奇怪的現象,可能是因為正規的途徑挫折太多,而且也沒有真的努力去達成,所以就會想許多的旁門左道。譬如說國防,臺灣的國防應該怎麼樣努力,怎麼樣建設,來保護臺灣的安全,其實是有答案的問題。可是正規的戰力加強,包括正規海空戰力的加強,國軍整個不管是制度、訓練、管理、後勤的根本改善,這是正途,但是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而且會碰到很多的困難跟挫折,所以很多人就覺得,走這些正途太慢了,所以我們就走一些旁門左道比較快。所以我們就常聽到一個名詞,叫做不對稱作戰,好像只有我們知道,別人不知道一樣,什麼無人機、肩射飛彈。
            同樣的,外交也是一樣。我們看這幾次的讀書會講的外交,就是從條約、邦交、國際組織這些最基本的東西開始。所以要怎麼達到國家權益的保障、國家地位的確立,就是加入國際組織,簽署有利條約,爭取其他國家的支持。換句話說,臺灣現在應該怎麼做?就是我們應該要努力去申請加入國際組織,努力拓展邦交國,對不對?這是正道。就是說,我們要怎麼樣強化國際地位,怎麼樣做好外交,就是進組織、訂條約、多邦交。
            像前面介紹的藍欽公使那一段文件,藍欽如果不是公使,他就不會到臺灣來,那我們也沒辦法跟他談那些東西。杜勒斯是國務卿,因為我們跟他們有邦交,所以他就會來臺灣跟我們解釋這些東西。葉公超是外交部長,因為我們跟美國有邦交,所以他到美國去跟他們談這些東西。這才是真正的外交,也才是真正能保衛國家的外交手段。可是臺灣現在,邦交國也不去爭取,當然那是很困難;國際組織也不去加入,條約更不用講。所以我們的外交就是不對稱外交:希望靠我們良好的外交形象,靠外國人在推特上給我們支持,而不是正式的條約,推特支持就好。國際組織也不去申請加入,希望外國能夠拿個轎子把我們抬進去。邦交國不去爭取,就希望靠這些外國政要在推特上給我們支持,在國外媒體上給我們支持,認為這些就可以替代邦交國所有的合作跟對談的功能。這就是我們的不對稱外交,認為我們反正可以鑽漏洞,哪個國外的政要支持我們,推特支持我們,送什麼東西就Taiwan Can Help,就可以讓我們加入什麼WHA等等。這些都跟國防的概念同樣,就是不對稱外交,不對稱國防。
            所以我認為從這些古代的討論來看,老實講,那個時代的臺灣,國際地位可能比現在好,但是國力絕對不會比現在強,差太遠,但是透過這些正規的外交談判、邦交、國際組織的爭取,至少是爭取得到,而不是像現在,都不去走這些路,完全依賴不對稱外交,希望能夠迴避應走的正道、應做的正路來達到目的,我認為這是不可能的,國防外交都一樣。


            5、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簽訂之後,中共的態度為何?
            中共當時當然是說,這是一個賣國條約,而且中共立刻發動進攻,1954年12月簽訂之後,1955年1月,中共立刻攻打一江山島,這是舟山群島的一部分。結果美國沒有出手,一江山就被中共奪走。這是中共第一次非常成功的陸海空三棲作戰。
            所以有人說古寧頭戰役挽救了臺灣,其實古寧頭戰役中共被打敗,但是後來中共在一江山戰役,它痛定思痛,已經證明了它有攻打島嶼的能力,這是在1955年。所以有人說中共會攻打外島,其實不用等到現在,它在1955年就已經有這樣的能力。這個就是向美國跟中華民國示威,表示說共同防禦條約也沒什麼了不起。在這個情況之下,美國當然就要求中華民國從大陳島撤退,於是就有大陳義胞,美國出動7艘航空母艦,協助大陳島所有的人全部撤退到臺灣來。但是之後,中共也知道美國是玩真的,除了823炮戰,之後中共在臺灣海峽就基本保持比較和緩的態度,對美國的軍艦跟飛機,原則上不予攻擊,但是也不是完全沒有攻擊。中共是表示說,不要以為美國來防禦臺灣,臺灣就可以高枕無憂,武裝挑釁跟軍事衝突還是相當多。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的本文,老實講,我真的是愈看愈覺得感動。就是說,當時臺灣,或者是講中華民國,能夠有人能在這麼困難的環境下,透過各式各樣的方式來進行設計,盡可能地鞏固中華民國的命脈。當然,鞏固中華民國的命脈對於臺灣追求獨立當然是不見得有利,但是不管怎麼樣,當時的中華民國是仰賴臺灣來保衛。那美國明確地保衛臺澎,可以說是給中華民國帶來了新生。這個條約裡面每一條都有它特定的涵義,跟對臺灣後來發展的象徵性。那它每一條會這樣訂,也跟我們先前的讀書會討論的臺美關係的一些重要關鍵因素有關,所以我們說這是美國對臺灣的關係的一個憲法,應該是不為過。


            透過我們今天對這段歷史的研討,包括前因後果,希望能讓大家進一步了解臺灣的現在其實是篳路藍縷,非常的艱難。這些重要的文件對我們的影響,到今天也還持續發酵。特別是今天我們看到美國的國會議員的參訪團來到臺灣,其實他的定義跟當年的羅柏遜、杜勒斯,應該也是差相比擬。但是我們也不能因為這種外國對我們的支持,就忘了我們自己應該要做的事情。



            文件來源:

            文件一:〈重要聲明 (一)〉,《蔣中正總統文物》,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02-080106-00001-009

            文件二:〈對美國外交 (九)〉,《蔣中正總統文物》,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02-080106-00031-011

            文件三:〈外交—中華民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間共同防禦條約(一)〉,《蔣經國總統文物》,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05-010205-00144-002

            文件四:〈對美關係 (一)〉,《蔣中正總統文物》,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02-090103-00002-253

            文件五:〈美國協防臺灣 (一)〉,《蔣中正總統文物》,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02-080106-00048-011

            文件六:〈外交—中華民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間共同防禦條約(一)〉,《蔣經國總統文物》,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05-010205-00144-011
            •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 杜魯門
            • 杜勒斯
            • 第七艦隊
            • 陳誠
            • 潘公展
            • 蔣中正
            • 艾奇遜
            • 對日和約
            • 藍欽
            • 葉公超
            • 中日和約
            • 美軍協防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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